离婚之际,
夫妻共同债务通常需由双方一同承担。
倘若外面的欠款明确属于一方的
个人债务,并且有
证据能证明此
债务未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并非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债务可由欠债的那一方独自承担。
判断是否为个人债务,重点在于该债务的性质与用途。
要是仅仅因为一方的个人行为而导致欠款,且未牵涉到夫妻共同利益,通常可认定为个人债务。
不过在实际处理中,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来支撑这一主张。
总之,不能轻易地认为外面的
欠账在离婚时就可以由一方独自承担,得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