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十二年前所写的
借条,如果在这期间未曾主张过权利,或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不过,要是存在
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比如说,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而无法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诉讼时效就会中断。因此,仅仅凭借十二年前的借条这一情况,很难确定是否还能够进行
起诉,需要综合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倘若超过了诉讼时效,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话,法院有可能会
驳回诉讼请求。但要是对方没有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依然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