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开设赌场
罪名并已被依法
羁押的
当事人来说,他们仍然有权利提出申请以获取取保候审的资格。
但是,相伴随的是,该项申请必须要满足特定的标准才能够得到批准。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标准具体包含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嫌疑人可能会受到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处罚;其次,嫌疑人可能会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
公共安全出现重大风险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批准取保候审;再次,如果嫌疑人本身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者该嫌疑人是孕妇或哺乳期的母亲,且这些原因导致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较小,那么也有可能取得取保候审的资格;最后,即便是在
羁押期限已经达到的情况下,只要案件尚未审结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那么同样可以提出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开设赌场罪的性质以及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将会对
取保候审申请的审批结果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如果
犯罪行为的情节较为严重,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较大的威胁,那么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可能性自然也就较低。
关于具体的审批结果,应该由负责办理案件的司法机构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审查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