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不可推卸的
担保义务,其所承担的
连带责任,往往是基于以下几个关键性的判定原则而产生的。
首先,担保协议必须以
书面形式明文约定,即为
连带责任保证。
此种情形下,一旦在主
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到期,但
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之时,
债权人便有权利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或者向作为
担保人的您提出在其担保承诺的范Χ内承担保障责任的要求。
连带责任则是表明,在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之际,债权人不仅能够直接针对债务人
追讨欠款,还可以向您这个担保人行使索债权利,要求您偿还所有
拖欠款项或是其中的一部分。
然而,您在被迫承担起债务责任之后,仍然享有向债务人进行
追责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的司法判定过程中,会慎重考虑到各种因素,例如担保协议中的细微条款、主债务的实际履行情况以及担保行为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等等。
若是在
担保责任问题上存在质疑与
纠纷,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根据相关的
证据资料和法律
法规来进行最终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