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提出诉讼申请并随后撤回的案件中,
诉讼时效的暂停是不可避免的。
诉讼时效暂停,就是指当法定原因事件的出现,使得原本已经过去的
有效期限被全部宣告无效,并且需要从事件发生时以及相关程序结束时开始,新的诉讼时效期才能再度开始计算。
提
起诉讼本身即表达出权利持有者积极争取权利的意愿,而撤回
诉讼则仅意指程序方面的终结,但是通过诉讼方式表示的权利主张意图已经传达给了义务方,从而产生了诉讼时效暂停的合法效果。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如果撤销诉讼的动机存在恶意逃避法律责任等不当行为,法院有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诉讼时效暂停。
总的来说,在提出诉讼申请并随后撤回的案件中,诉讼时效暂停原则上是成立的,但具体情况仍然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
法规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