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律条款之规定,针对
借款合同所引发之
纠纷之
诉讼时效,一般设定为以三年为限。
在此三年内,该时效的起点通常自权利之人已知情或者理应了解其权益受侵害之时起开始计算。
然而,如在特定情况下出现,则诉讼时效可能有所区别:具体来讲,若各方
当事人协商承诺将同一笔
债务按时期进行清偿,那么诉讼时效亦将自最后一次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正式启动。
此外,倘若有权利人向义务人寻求履行要求、且义务人明确表示愿意履约、或者权利人以此提
起诉讼或
递交仲裁申请等符合法定条件的行为发生,则诉讼时效将会被中止,并自此中止及相关程序结束之际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得以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