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饲养动物引发
侵权纠纷时的法律责任分配问题,通常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适用不同的
归责原则。
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原则为:
首先,无
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该原则,在受害者能够充分证明其实施的伤害系由被饲养的动物所引发的情况下,无论饲养人员或管理员是否存在过失,均需对由此产生的
侵权行为负责。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受害者故意挑衅、刺激动物从而导致自身受到伤害,则可以作为法定的
免责事由。
其次,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当饲养人员或管理员未能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而导致他人遭受损害时,将适用此项原则。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饲养人员或管理员无法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管理职责,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
总的来说,在处理
饲养动物侵权案件时,我们会依据具体案情来选择适用何种归责原则,以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平衡饲养人员的责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