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
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之后,倘若当事方对于该份认定结果持有异议,完全可以提出复议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复议申请有着严格且有限的时限要求——通常为自
认定书送达日起算的第三个自然日。
在此基础上,假如出现了新的
证据能够有力地否定原来的认定结果,或是原有的认定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错误,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细致审查,那么就有可能对案件的
责任认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然而,如果复议申请未能得到受理,或者复议结果仍然维持原认定,那么在接下来的
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仍保留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对事故责任重新进行划分认定的权力。
总的来说,要想改变
事故责任认定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