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无书面
欠条佐证,
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以搜集相关
证据:首先,妥善保管与借款事项相关的聊天记录、短信息或电子邮件,倘若其中包含了对方对借款事实及其具体金额的明确确认,则此部分内容将成为具有较强说服力的证据。
其次,收集整理自收款账号到出借账号的所有转账记录,涵盖银行转账凭证及诸如微信或支付宝等线上支付平台的转账记录,这些都可以清晰展现资金流动流程。
此外,如有知情人了解相关借款事宜,其提供的证词亦具备一定程度的证明效力。
同样地,与对方进行电话通话并录音亦是一条可行手段,在沟通过程中引导对方主动提及借款事实,但务必确保录音过程的合法性以及录制内容的全面性。
最后,还款承诺、
催收往来等也可作为补充性的证据材料。
总的来说,应尽力从多个途径搜集各类相关证据,从而构建起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以此提升
诉讼获胜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