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
误工费用进行核算时,我们主要参考的因素包括受害者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水平。
关于误工时间,我们会依据受害者所接受治疗的
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来予以确认。
若受害者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并因此而持续误工的话,那么误工时间则可计算至
伤残鉴定前的最后一天。
至于收入状况,我们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考虑:对于那些拥有稳定收入的受害者来说,我们将按照他们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来进行计算;而对于那些无法提供固定收入来源记录的受害者来说,我们将会根据他们最近连续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在此过程中如遇无法举证说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情况,我们也可以参照与事例受理地、相似行业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来进行计算。
举例来说,假设受害者每个月的固定工资为 8000 元,由于车祸导致其误工达 3 个月之久,那么其应得的误工费便可计算得出为 24000 元。
然而,如果受害者并未拥有固定收入,那么我们就需要按照上述规则进行综合判断。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计算误工费时所需的
证据必须充足且合法,如果忽略这一点,可能会导致
赔偿额的认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