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借款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还款利息的相关事宜,便会衍生出以下两种情况的
纠纷。
首先,倘若借贷双方既未能就
借款期限内的利率达成共识,亦未对
逾期偿付的利息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出借方若有权要求
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 6%的标准支付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则人
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然而,若出借方自愿放弃
逾期利息的追索权,这同样是被法律所认可和接受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及的“逾期还款之日”通常是指借款到期日之后的第二天。
其次,若借款协议中并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在出借方进行催促后,给予了借款人合理的宽限期,那么从该合理
期限届满之日起,即视为逾期还款之日。
总之,在借款协议中
未约定还款利息的情况下,逾期利息的计算依据应为法律规定的年利率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