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据的法律
诉讼时效规定一般的时间尺度范围是三年。
如果在借据上已经明确订立了到期还款的日期的话,那么
诉讼时效应该自还款
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三年的时间区间;反之,如果在借据上缺少对还款日期的详细规定,
债权人有权随时请求
债务人归还欠款,但在此过程中也需要适当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便其还款,这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应当是从债权人提出索要欠款并被债务人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那一天开始往后推算三年。
然而,这其中我们必须认识到诉讼时效其实存有阻碍和暂停的情况发生。
譬如,当债权人向债务人明确提出索要欠款的要求或者当债务人明确表示愿意依照欠债来履行相关义务时,都会导致诉讼时效的阻碍,并酌情将其重新调整计算三年的时间。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假如在诉讼时效结束后再提
起诉讼,对方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的理由,那就可能使您失去取得
胜诉的机会。
但是,即使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也不能无根据地给予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以此作为裁判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