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贷款期限已过而原告未能按时收回全部款项时,除了象征性的本金索回之外,利息部分也应当被视为
诉讼范围之内的诉求。
如果在
借款协议或者借据上已经明确清晰地规定了利息以及其相应的计算方式和标准,那么原告则有权依据这些明文条款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然而,此项行动的第一步是确认借款协议或者借据的有效性以及其中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在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诉讼之前,原告必须妥善准备有关的诉讼
证据,如借款协议、借据、交易往来记录、还款记录等等,以便有效地证明
借贷关系实属存在并且其中明确含有关于利息支付的条款。
假如双方在借款协议或者借据中没有对利息部分进行任何明确的约定,当原告要求
债务人支付借期内的利息时,
司法机关一般不会给予支持。
但是,如果在还款
期限届满之后仍有
逾期还款的现象出现,原告有权向被告提出要求,从违约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 6%计算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总的来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证据充分,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