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对
误工费用及营养费用的理赔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数额规定与限制。
关于误工费用,其具体金额应依据受害者的实际误工期限以及其相应的经济收入来确定。
其中,误工期限由受害者所接受救治的
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加以确认。
若受害者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则误工费用将按其实际减损的收入进行计算;倘若受害者暂时没有固定收入,那么这笔费用将酌情考虑以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为基准进行衡量;然而,如果受害者无法提供充足的
证据证明自己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就只能依据向其提
起诉讼的法院所在地区与他们从事行业
类别相似的上一年份
在职人员的平均
工资作为参考标准进行计算。
至于营养费用,则是根据受害者的伤势程度并结合医疗机构的专业建议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出具详尽的关于补充营养的证明文件。
交强险将对合理的误工费用以及营养费用承担赔付责任,但是总的
赔偿金不得超出交强险的最高
赔偿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