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在即将被捕之前与嫌疑犯进行会面的问题,虽然并未明文规定具体的时限,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需作及时安排。一般而言,法律从业者在接受客户委聘之后,持律师执业执照、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前往看守所,请求会见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时,看守所在原则上应该尽快为其排期,并且最晚不能超过四十八个小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某些特殊事件,可能会涉及到特定的审批程序,这将对会见的时间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此外,在实践操作中,由于地域差异、事件性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具体的操作方式也可能存在一些微妙的差别。若遇有阻碍律师及时会见的情形,律师有权依据法律
法规,全力以赴地维护自己以及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