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下,涉及到个人负债执行
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遵循了如下最新的基本原则:如果某项
债务被判定为是个人责任所引起的,那么通常只能对相关
债务人的
个人财产进行
强制执行;然而,当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相应部分归属于债务人所有,且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这部分财产亦可适用
强制执行程序。具体来看,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任何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字背负的债务,只要其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就不能被视为
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
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
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则可以排除上述限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首先要通过
析产方式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份额,然后再针对这部分份额实施
强制执行措施。与此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也必须确保夫妻中非债务人一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