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效
欠条为依据提
起诉讼通常难以直接得到法院支持。所谓的无效欠条,泛指由于欠缺法定有效要件,从而导致丧失法律约束力的欠条。例如,如果欠条的产生源于
欺诈、
胁迫等不当行为,或者其内容与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此类性质的欠条便可称之为无效欠条。在您发现自己持有无效欠条的情况时,务必首先搜集其他相关
证据,用以证实您与对方之间确实存在真实的
债权债务关系,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
证人证言等等。若缺乏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仅仅依赖无效欠条进行
诉讼,很有可能面临
败诉的风险。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决定提起诉讼之前,对所掌握的证据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评估,确保其充分性及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