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对牛津词典中“被精神病”这个术语有个明确定义。如您所述,假设事件发生时,加害方当时正处精神疾病发作期,那么我们就必须对他在实施
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进行
司法鉴定。如果经过专业的
医学鉴定,证实加害方在事件发生时无法辨识或控制自身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将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但是,他的家人或
监护人必须严格监管并提供医疗服务;在必要情况下,政府有权采取
强制措施对其进行医疗救治。然而,受害者的
家属仍然可以向加害方的监护人提出
民事赔偿请求,要求支付
丧葬费用、
死亡赔偿金等相关损失。如果加害方在事件发生时有一定程度的认知能力或自我控制能力,那么他需承担刑事责任,并且需承担相应的民事
赔偿责任。具体的裁决过程将会基于多个层面的因素,例如事例的详细事实、加害方的精神状态诊断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