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暴力犯罪辩护专题 > 故意伤害不认罪判决书怎么判定

故意伤害不认罪判决书怎么判定

在涉及故意伤害的重大刑事事例审理中,倘若被告人始终坚持否认其犯罪事实,此时,法庭需依据全盘考虑的证据链条完成对事例性质的判定。首先,法庭将严格审查并筛选出案情所涉及的各种不同类型的证据,其中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害者陈述、被告人均已亲口供述和自我辩解、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相关鉴定意见及勘探、检验、搜寻证据的记录等等,还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的证据。若能借助所有这些证据构建起一个严密的证据链,从而足以证明被告人确实实施了故意伤害这一犯罪行为并且严重损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即使在被告人矢口否认其罪行的情况下,法庭仍旧有权依法对被告人进行有罪判决。然而,如果上述证据出现明显的瑕疵或者还无法充分证实案发时的确切经过,根据所谓的“疑罪从无”原则,就必须排除被告人有罪的可能性。简单来说,审判的裁决结果主要是由证据的足够充实度及其可信度所决定的,而并不仅仅取决于被告人本人是否承认罪状。
最新修订:2024-08-1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