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员因
醉酒驾驶而导致其驾驶证予扣留状态下,不幸又再度遭致路边执法交警的查缉,处理程序则如下所示:您需携带有效
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至相应的警方单位或机构,向负责扣押驾驶证的警务人员表达取回驾驶证之意愿。警方将会为您安排一个预定测试环节,只要顺利通过该项考验,便有资格取回先前因醉酒驾驶而被
暂扣的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获取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
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正处于暂扣期间仍
驾驶机动车者,将面临二百元人民币以上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处罚,同时还可能遭受十五天以内的
拘留。倘若在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然冒险驾车上路,此举将被视为
无证驾驶,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相当严重,包括罚款、拘留乃至
吊销驾驶证。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务必严格遵守交通
法规,切勿触犯醉酒驾驶的禁令,以保障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