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律
法规定,人
民法院需确保
当事人于法律框架内所享有之
诉讼申请权能得到充分体现与保护。对于符合
起诉资格要求之人,应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
立案申请处理,同时将结果告知相应当事人;反之,若发现案情不足以提起
诉讼请求,则同样须于七个工作时日内对此做出
裁定书,确认不予受理该案件;对于裁决结果不满的原告诉求,有权依法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