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
代理非财产关系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之规定如下:每件计费标准在人民币3,000元至12,000元之间不等。对于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则需根据
诉讼标的额,参照以下比例分阶段累加计算收费: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8%-12%;如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则可按照人民币3,000元收取;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5%-7%;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3%-5%;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包括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3%;而诉讼标的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此外,对于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及
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00元至3,000元/小时。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