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所引发的
诉讼案件,其性质属于
民事纠纷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需预先缴纳一定的
诉讼费用,而最终的费用负担责任则归于失败的一方
当事人。当然,原、被告双方亦可通过协商决定各自分担诉讼费用的比例。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于涉及车祸
人身伤害赔偿事宜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同样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费用负担。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
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
赔偿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