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年满十五周岁的
未成年人实施奸淫幼女行为,将被视为构成强制性侵行为,并对此类严重
犯罪行为,给予
从重处罚。然而,由于该名
犯罪者
未满十八周岁,故应在按照强制性侵罪行相关
法规进行
定罪量刑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年龄因素给予相应的减轻或从轻处理。关于具体的
刑罚幅度,则需依据案情细节进行精准判断,涵盖犯罪动机、手法及结果,以及涉嫌罪犯的
犯罪情节等多方面因素。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罪犯,应当酌情给予从轻或
减轻处罚。然而,实际判处的刑期长短,仍需由法庭根据个案情况作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