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与
欠条存在以下差异之处:
首先,借据反映了
借贷关系的存在,而欠条则彰显了
债务拖欠的状况。
借款行为自然隶属于债务拖欠范畴之内,然而,仅凭欠条却不能直接推断其背后是否隐藏着借款事实。
其次,借据的签订通常源于特定的借款事项;
而欠条因形成原因诸多,可能源自多种不同性质的事务,例如因商品交易产生的债务款项,由劳务服务引发的款项拖欠,由于企业经营
承包所导致的款项滞纳,甚至因
侵权赔偿所产生的还款义务等。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
借款人向
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