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欠条在10年后仍可提
起诉讼的情况已作出明确说明,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有关
诉讼的时效已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如被诉一方对此提出时效抗辩并经查证属实未存在任何法定的中止、中断或延长理由的,那么相应的
司法机关将会依法裁定驳回对方的
诉讼请求。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