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事宜:
首先,应当立即向所在辖区的公安机关进行
报案,选择现场立案或事后补报均可。此进程中,需仔细准备相关材料,例如,事故发生地所属警务派出所的详细地址。
其次,限于事故产生后的48小时内,务必完成向保险公司的
报案流程。
定损工作:通过电话联系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并确保定损在48小时以内得到完成。若因工作繁忙无法抽身提车,不妨将车辆停泊于单位周边,静待保险公司前来勘查。对于轻微
财产损失案件,仅需要拍照记录、查看事故报告,进而便能出具
赔偿清单。若是对于定损员给出的
赔偿金额存在疑虑,及时与之沟通以明确责任范围是十分必要的。维修环节:当定损清单到手以后,可以根据自身的时间安排,任意选取修车店铺进行车辆修复工作。若是修车费用需要自掏腰包,可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处理。理赔事宜:修复完毕后,开具发票以便顺利提交至保险公司办事处,申请发放
赔偿金。建议采取由保险公司直接向指定账户转账的方式。
《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
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