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的说明:每件上缴费用为250元人民币;这笔款项仅限于对程序及其单个文档进行登记的情况;如果申请人希望申请登记多个文档,每增加一个文档便需增加80元人民币;
另外,若涉及到额外的文件交存手续费,则为每件次320元人民币。
(二)涉及到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方面的手续费用:每次为100元人民币;而由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产生的费用将为每件50元人民币。
(三)如果在已经登记登记生产的程序中需要发生变更或者补充登记,应支付手续费用:每次150元人民币。
(四)当申请人因故要求延期处理时,应缴纳相应费用:初次为100元人民币/件次;若有再次延长申请需付200元人民币/件次。
(五)在对软件源程序进行封存和保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每100页收取120元人民币;超过100页后,每多一页将额外增加2元人民币。因此,无论是否为团队合作开发的软件产品,均可依法获取软件著作权。在申请
著作权时,应当严格遵守特定的办理流程以及提交所需的各项材料,包括携带完整的个人
身份信息以及与所设计的软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在此基础之上,申请人将领到一张特殊的软件
著作权登记表格,并根据要求完成填写后统一上报申请。最终等待官方的审核和认证,待确认无误后,将会以认证书的形式颁发给申请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
著作权人以及通过
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四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
转让合同的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