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刑事诉讼的案件中,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定前提条件,即便其同伙尚未归案,仍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这些条件主旨在于评估罪犯是否有可能对社会产生较严重的危害性、案件的具体性质以及罪犯的认罪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法院或检察院将依据上述诸多因素进行全面权衡与考量,以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