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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构成干股受贿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文,我们可以明确指出,干股受贿罪的实施主体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
具体来说,国家公职人员倘若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利用职权之便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财产,以此来换取他人的各种利益,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犯罪,即受贿罪。干股受贿罪中的“干股”,实际上是指那些未曾投入资金却能获取的公司股权。这种干股并无实际投资的性质,仅仅是作为一种贿赂手段而存在。因此,当国家公职人员接受了干股之后,若为他人谋求到了某种利益,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触犯干股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最新修订: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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