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退休人员在事故中产生的
误工费用
赔偿问题,我们会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期以及其收入状况予以审定。
至于误工时间,将以受害者在接收治疗的
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为参考标准予以确认。
而收入状况方面,依受害者是否具有稳定收入基础来判断。
若受害者具备固定收入来源,那么对于其造成的误工损失,应根据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相应的误工费。
若受害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要依据他过去三年间的平均收入来加以评定。《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