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况下,即使
当事人并未提起上诉,审判机关也应当主动审查
一审判决是否存在
违法违规现象,亦或是是否有损于国家整体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情况下,
二审法院有权对一审判决作出必要的更正和调整。
二审法院可能会更改一审判决的原因包括:
1、一审判决未能严格依法行事;
2、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存在重大偏差,或者相关
证据明显不足以支撑结论;
此种情况下,二审法院可以通过裁决
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给原审人
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或者在查清全部事实真相之后再行判定案情;
3、如果原告提出的
诉讼请求在事实上或者在法律上缺乏足够的支撑,但一审判决却对此予以了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