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持
续期间,配偶中的任何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担负的
债务,原则上应该按照夫妻双方的
共同债务来处理;
然而如果配偶的另一方有足够的
证据证明
债权人和
债务人之间存在明确的条款规定,将该笔债务认定为
个人债务的话,那么这个例外情况仍然是可能出现的;
另外,如果配偶中的一方可以证明他们的夫妻约定了财产各自所有制度,并且这种约定得到了第三方的充分理解和认可,那么同样可以视为这个例外情况的存在。
当配偶中的一方对共同债务进行担当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他们有权根据法律
法规的正当性理由向配偶的另一方进行追偿。
若其中一位配偶不幸离世,则剩下的一方需要对婚姻持续期间的共同
债务承担起
连带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