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
信用卡交易中出现
拖欠款项且时间久、金额大的情况,那么
当事人可能需要面临牢狱之灾。
【补充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
信用卡诈骗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
具体来说,凡是实施以下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涉嫌涉及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法院将视其数额大小予以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以20,000元至200,000元不等的罚款;
若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内的
刑罚,并处以50,000元至500,000元不等的罚款;
而如果涉及到
数额特别巨大或是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限期
徒刑的惩罚,同时也必须承担五万元至上的罚款乃至
没收财产:
(一)利用
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是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来骗取办理的信用卡;
(二)使用报废的信用卡;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
依法称之为“恶意透支”的是指持卡人以非法获取和占有为目的,超过法定额度或是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而且在被发卡银行催讨后依然没有偿还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将参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原则进行
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