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交通事故,您可以选择与导致事故责任方进行当面交涉,也就是所谓的“肇事者”;
但如果肇事车辆非车主所有,您依然有权利将车主追加为被告参与
诉讼程序。
此外,涉及到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及该车辆所隶属的机构亦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同样有权在事故判定责任书中明确提及相关事宜。
总之,只要您掌握了以上信息,便可更精准地厘清事故各方的责任划分和
赔偿策略。
倘若协商无果,您还可以考虑通过
司法途径提
起诉讼解决争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