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孕妇如若无证
驾驶机动车,便有被进行
拘留处理的可能。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在未获取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
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在
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
当事人进行
处罚,处
罚金额为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同时可处以十五日以下
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具体拘留与否由交管部门作出最终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