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
非机动车及行人均可能出现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情况,此举主要表现在未经授权便
闯红灯的行为上。
所谓“闯红灯”,主要是指在红灯点亮并发出禁止通行命令的时候,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以及行人等违规越过停车警示线并继续向前行驶的
违法行为。
对于若车辆仅在红灯期间微微越过停车警示线,然后及时刹车停驻,则此类闯红灯行为原则上不予
处罚;
然而,若在越线之后仍有明显的位移现象发生,那么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