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立案前,需确认自身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准备具体诉讼请求及对应的事实理由、证据,同时确认案件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
(二)刑事案件中,遇到疑似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对应机关报案,配合提供犯罪事实的证据线索;若机关不予立案,可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对结果不服的可申请复议或向检察院申诉。
(三)行政案件立案时,需确认自身是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明确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准备具体诉讼请求及事实证据,且案件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该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