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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同时招摇撞骗怎么处理

无论行为人为实施招摇撞骗活动,假扮成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身份,在其所获取的经济利益尚未满足诈骗罪起刑点时,该种行为仅应被判定为招摇撞骗罪;
但是若在此过程中,招摇撞骗所涉及的财产金额已达到了或超过了诈骗罪的起点数量,那么此时便会出现行为人同时触犯两种不同犯罪类型——既构成诈骗罪也构成招摇撞骗罪的情况。
依据法律,应按照对行为人予以更为严重惩罚的相关规定,来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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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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