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判决离婚前的债务处理需区分不同情形。夫妻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不过,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3.建议夫妻在日常生活中妥善保存涉及债务的相关凭证,明确债务性质和用途。在面临离婚时,双方应积极协商债务清偿问题,避免产生纠纷。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