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也就是
公司解散,不是由法定
代表人决定,应当经过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个别股东不签字,不影响注销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注销流程:
1、进行
公司清算、制作
清算报告,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同时报送公司
登记机关;
2、注销公司税务登记证;
3、到工商局办理
公司注销备案;
4、登报公告;
5、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6、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