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计算,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
二、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4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不超过4倍的利息均受保护超过4倍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36%的部分一律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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