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
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
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
贷款申请条件
1. 持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
2. 在
放贷银行开设账户且三年内无不良信用或
违法行为记录;
3. 能提供担保及
反担保措施或符合免除反担保条件。
4. 个体经营项目需提供具有可在本市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抵(质)押的不动产(动产)或本市户籍自然人作反担保(免除反担保项目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
反担保人应为本市户籍自然人,且不能与
借款人为夫妻关系,需在本市财政拨款单位工作或在本市参加
社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工作,月收入达到借款人
申请贷款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收入水平以上的
在职人员。反担保人应当与担保机构签订正式的
反担保合同,并与放贷银行签订
保证合同,明确反担保人的责任与义务。
5. 合伙经营项目只能采取不动产(动产)抵(质)押的反担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