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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条件

律师解答
公司上市条件如下: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在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表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别,办理案件一定要选择专业的律师,点击快速咨询,与律师一对一沟通法律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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