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民间债务还不起想以房产处理,可主动与债权人协商,签订房产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把房产作为债务担保,若之后仍还不上钱,债权人会走法律程序处置房产来受偿。
(二)若债权人已起诉且拿到生效判决,会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房产,法院会对房产进行查封、评估和拍卖,拍卖所得用于偿债。
(三)如果房产是债务人唯一住房,法院执行时会保障债务人及其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会保留适当份额款项供其租房等居住使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五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