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诉欠款案件需准备多类材料证据。涵盖上诉状、原审裁判文书、欠款关系证据、新证据以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等,并且要按二审法院要求份数提交。
2.具体准备材料如下:
-上诉状应详细写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身份信息、上诉请求、事实理由,明确对原审裁判的异议内容。
-需提供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此证明上诉针对的具体裁判文书。
-提供能证明欠款关系成立的证据,比如书面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资金交付凭证像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收条等;若存在利息约定,还需提供相关证据。
-对于原审中已提交但需重申的证据以及二审新发现的证据,如新的证人证言、还款承诺、录音录像等,要说明该证据与原审争议焦点的关联性。
-准备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3.建议在准备材料前仔细查阅二审法院的具体要求,提前梳理好各类证据,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若对某些证据的准备存在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