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绍兴黄酒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酿制中添加工业酶制剂的;
(二)冒用或者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
(三)未经许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与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
(四)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虚标酒龄、冒用绍兴黄酒酿制技艺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风险提示:在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酿制中添加工业酶制剂的法律责任:
1、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