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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申请执行,必须向递交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按手印。
2、证明申请执行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的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授权委托书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当事人需提交出具的判决书生效证明。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及被执行人住址、联系方式等材料。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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