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专利方法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明确的技术特征为依据。
(二)若制造方法专利直接获得的产品是新产品,实施制造相同产品的主体要证明其产品并非采用该专利方法制造。
(三)若产品不是新产品,权利人需通过被控侵权主体的生产流程、设备、技术参数等间接证据,证明被控侵权主体使用了专利方法。
(四)对比被控侵权方法与专利方法的技术特征,若全面覆盖或构成等同特征则构成侵权。未经许可使用专利方法,或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均属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制造方法专利权人提供证据证明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是新产品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