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可以
善意取得。
一、抵押权善意取得是指不动产未作登记或登记记载的权利人与真正的不动产所有人不符,对不动产没有处分权的人将不动产设置抵押权,
债权人不知或不应知存在权利瑕疵,债权人依然能取得抵押权。
二、具体
构成要件为:
1、
抵押权人在取得抵押权时为善意;
2、不动产或动产是否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抵押登记或交付;
3、债权人已依约向
借款人发
放贷款。
风险提示:
抵押贷款的注意事项:
1、谨慎审查
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他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如:要求提供婚姻信息材料,审查与登记是否存在矛盾之处。
2、严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3、为尽可能证明抵押权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还可以在《
抵押合同》中增添
保证条款等。